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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3月1日起,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常驻代表机构将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船舶检验活动,如需在中国开展船检业务,必须设立验船公司。验船公司应当为企业法人,同一机构仅可设立一家验船公司。交通部海事局日前发布《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在中国设立验船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并提出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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