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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海峡两岸间船舶 8月1日起可网上办理营运证
2008-07-10 16:00:00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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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7月9日下发了《关于网上办理台湾海峡两岸间船舶营运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提高行政效率,便于船舶运输企业或其船舶代理人申请办理《台湾海峡两岸间船舶营运证》(单航次),交通运输部决定自2008年8月1日起,试行网上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通知》指出,网上办理的范围仅适用于台湾海峡间不定期船舶运输的单航次审批。为保证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安全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应事先申请取得“企业网上电子身份证书”(以下称“电子钥匙”),“电子钥匙”由中交网科技有限公司代办。有两类经营人应办理“电子钥匙”:经营两岸航运的大陆船舶运输企业;为两岸航运船舶提供代理服务的大陆船舶代理企业。

具体的办理程序为:第一步,申请人事先申请取得“电子钥匙”;第二步,登陆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www.mot.gov.cn)后,在网站首页“办事服务”栏目凭“电子钥匙”进入台湾海峡两岸船舶运输业务网上办理系统;第三步,在网上填报申请并将申请材料扫描后即时传输;第四步,交通运输部依据《台湾海峡两岸间航运管理办法》(交通部令1996年第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结果;第五步,申请人在网上自行打印《台湾海峡两岸间船舶营运证》,并提交口岸海事部门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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